市區更新文物保育及地區活化資助計劃
第七期資助申請 (截止日期:2024年4月30日中午12點)

共創社區空間與豐富香港文化色彩:
社區認同;新舊共融;人地相連;優美氛圍

申請指引

有興趣申請市區更新基金的「市區更新文物保育及地區活化資助計劃」 (「本資助計劃」) 的機構,可下載及閱讀詳細指引。

資助計劃申請指引

申請手續
1. 遞交申請。
2. 市區更新基金秘書處接到申請後,會於兩星期內向申請者發函確認收到申請。
3. 秘書處會作初步查核,以確保申請書已填妥。
4. 市區更新基金董事會負責評估和審批所有申請,並決定批款額。董事會就所有申請所作的決定均為最終決定。
5. 為了解申請書的詳細資料,申請者或須提交補充資料,或需向董事會闡釋有關建議。
申請結果

如申請書填報的資料齊備,市區更新基金會在申請截止日期後六個月內把結果通告申請者。

申請意向書

基金鼓勵有興趣申請資助的機構可於正式申請前,先向市區更新基金遞交意向書以開展洽談,而當中無需提供詳盡的計劃申請資料或啟動仔細的申請評核;機構可藉意向書就計劃初步構想與市區更新基金作交流,從而在獲得市區更新基金的原則性支持後才決定是否於稍後遞交正式的計劃申請書。有關《意向書》所需內容,可下載附件。

如機構有意就第七期資助申請遞交意向書,截止日期為2024年2月29日。(已截止)

 
申請意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