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與發展
市區更新基金
市區更新基金於該年8月15日成立,市區更新基金為市區更新信託基金的信託人和財產授予人。市區更新信託基金更由同年11月10日獲稅務局確認為屬於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信託團體,故可根據稅務條例第八十八條獲豁免稅。
市區更新基金已獲市建局撥款港幣五億元,作為獨立的經費來源,用作資助向受市建局執行的重建項目所影響居民提供協助的社區服務隊之運作經費﹔資助由‘市區更新地區諮詢平台’建議的社會影響評估及其他相關的規劃研究﹔以及資助由非政府組織及其他持分者提議的在市區更新範圍內進行的文物保育及地區活化項目。